发表时间:2024-09-26 09:01:00 来源:
广西文化和旅游策划规划设计协会会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发挥广大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区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水平,助力广西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广西文化和旅游策划规划设计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西优秀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评定的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项目,具体类型包括:
(一)区域性规划:包括市(县)及以上区域性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
(二)旅游地总体规划:包括旅游(景)区总体规划、旅游景区创A提升规划等。
(三)旅游地详细规划:包括旅游(景)区详细规划、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旅游标识系统规划设计、旅游开发建设规划等。
(四)旅游专项规划:包括线型(旅游带、风景道)旅游规划、红色旅游规划、生态旅游规划、旅游营地规划、智慧景区规划等。
(五)文化专项规划:包括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红色文化资源开发规划、文化创意(产业)规划等。
(六)村镇旅游规划:包括乡村旅游规划、旅游特色小镇规划、休闲城市(街区)规划等。
(七)文化旅游咨询与服务:包括文化旅游策划和概念规划、品牌创建工作指导与服务等。
(八)文化旅游科学研究:包括文化旅游发展研究(调研)报告、文化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文化旅游标准规范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项目应附实施照片。
(二)申报项目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每个项目提供一份)、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每个单位提供一份),附件1须包含申报项目委托方意见(盖章原件)及文化和旅游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原件),请核对好表中内容,在相应栏目加盖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2.规划评审意见(原件扫描件,须有专家签字页)。
3.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有合作单位的提供)。
4.项目正式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一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盖单位公章并提交纸质版)。
以上1-3项材料须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一份,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图片格式为JPEG。
(三)本次活动的申报单位须是广西文化和旅游策划规划设计协会会员单位。同一单位的申报数量原则上按照会员单位等级设定,会长单位不超过10项,副会长、秘书长单位不超过9项,理事单位不超过6项,会员单位不超过3项。每一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不得超过15人。
(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家单位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应再另行申报。在历届广西优秀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成果评选中获评及落选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五)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六)申报单位对其参赛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评审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七)本年度评定活动的评定比例、评定范围、评定条件、评定标准、申报和评审程序等严格按照《广西优秀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成果评选办法》执行。
(八)原则上按照申报项目数量的60%入围获奖,在入围获奖项目中分别按10%、30%、60%的比例评定一等等次、二等等次、三等等次,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等次项目可空缺。
三、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广西优秀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于2024年10月30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广西文化和旅游策划规划设计协会秘书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40号506室),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本次评定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降低评定等次、撤销评定结果、协会通报、暂停该项目申报单位两届申报资格的处理。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周睿,14795535950
邮箱:whlyxh@163.com。
2024年度广西优秀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汇总表.docx
2024年度广西优秀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申报表.doc
广西文化和旅游策划规划设计协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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